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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洋相!南部一男子醉酒在瑞安路脱光光,这下出名了!

2021-04-20| 发布者: 黄石新闻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酒量不行?小编劝你少喝点如果你非要贪杯醉酒后干了啥?醒来的时候在哪儿?那可就不好说了喝酒之后容易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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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量不行?小编劝你少喝点

  

  如果你非要贪杯

  醉酒后干了啥?

  醒来的时候在哪儿?

  那可就不好说了

  喝酒之后容易误事,很多人喝多了酒,酒后的举止令别人看的是大跌眼镜,以至于酒醒之后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了。4月17日下午,南部县瑞安路一名男子醉酒后当街脱得光溜溜的,只剩下内裤,洋相百出,吸引了众多市民围观,随后有群众报警,由于现场围观群众中多,警察到达后,劝说该男子并为其穿上裤子,并准备带该男子离开现场并醒酒,但该男子拒不配合,随后被民警强行拖走,该男子在警车上还把警察打了一耳光。

  现场视频

  

  

  

  

  

  

  洋相是出够了,不知道酒醒后你看到这条消息你怎么面对,还好,没有引起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否则将触犯刑法相关条文。

  法条一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

  醉酒能断片,刑责不能免

  饮酒要适量

  醉酒不是逃脱刑事责任的借口

  借着酒劲耍横,只会害人害己

  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看官

  适度饮酒才是最重要的

  酒虽好喝

  切莫贪杯呦~

  本文为大南部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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