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777网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曾文光接受审查调查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曾文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曾文光简历 曾文光,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广西象州县人,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4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文化。 1999.04-2006.07象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委员; 2006.07-2006.10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06.10-2009.12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9.12-2010.0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0.03-2016.07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07-2020.01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20.01-2020.06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干部。 2020年6月因违纪违法,被降级并责令提前退休。 忻城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廖志敏接受审查调查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忻城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廖志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廖志敏简历 廖志敏,男,壮族,1972年11月出生,广西金秀县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2012.06-2015.03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 2015.03-2016.05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05-2016.08忻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6.08-2020.02忻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02至今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正恒接受监察调查 据来宾市兴宾区监委消息: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正恒因涉嫌严重违法,经来宾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兴宾区监委监察调查。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原党委书记黄贵恒接受审查调查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原党委书记黄贵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贵恒简历 黄贵恒,男,瑶族,1975年4月出生,广西平南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04-2011.07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党委副书记; 2011.07-2013.01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2013.01-2013.02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3.02-2016.09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6.09-2019.06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6-2021.04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党委书记; 2021.04.17被免去现职。 钟山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黄善辉接受审查调查 据钟山县纪委监委消息:钟山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黄善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钟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副厂长兼财务科长钟少英接受监察调查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经自治区监委指定管辖,原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副厂长兼财务科长钟少英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监委监察调查。 原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副厂长兰长源接受监察调查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信息:经自治区监委指定管辖,原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副厂长兰长源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监委监察调查。 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案件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监督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治区纪委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四起典型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德保县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政委黄锦锋在工程项目中搞利益输送问题。2018年5月,德保县公安局与广西某科技公司签订“德保县社会治安监控报警系统”项目合同,按5年采购服务支付运营补贴,每年约650万元。2018年12月,德保县公安局又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建设合同利息及资金占用费5年共110万元。2018年12月,黄锦锋签字同意支付该公司资金占用费50万元;2019年4月,黄锦锋签字同意支付该公司项目运营补贴经费350万元。2019年5月,该公司项目经营管理人郝某某为感谢黄锦锋的帮助,送给黄锦锋好处费50万元。黄锦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黄锦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灌阳县灌阳镇仁江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卿树旗、原副主任王尤春套取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问题。2020年8月,卿树旗、王尤春以请贫困户维修道路、清理水沟为名,虚增村级公益性岗位用工量37.5天,套取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5625元。2021年3月,卿树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尤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南丹县吾隘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原部长韦德宝项目验收走过场问题。2018年2月,韦德宝作为吾隘镇道路工程验收组负责人,在组织对吾隘镇塘谋村村级路口至纳母屯道路进行验收时,工作流于形式,未认真测量实际工程量;在对拉仁至纳乐屯道路进行验收时,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并提供虚假验收签名,导致施工方韦某某冒领工程款共计4.7万余元。2021年3月,韦德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山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和大中型灌排服务站副站长李自东不担当、慢作为问题。2020年1月,马山县周鹿镇妙圩村东球屯群众反映该屯人饮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群众饮水存在困难。县水利局即安排李自东(时任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抽调至县水利局工作)到现场查看,但因天气等原因,李自东未赶到现场,其后未继续跟踪,亦未向上级汇报,导致该人饮工程长期无法正常使用,直到群众再次反映并经南宁市纪委监委督促后,县水利局才整改到位。2021年2月,李自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有的插手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有的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有的装模作样、敷衍了事,置国家资金使用安全不顾;有的心中无民,漠视群众诉求。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初心使命动摇、人民情怀缺失,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顶风违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切实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为民务实作风,真抓真管真严,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广西工作的“四个新”总要求,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断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通知要求,切实把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经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矛盾、新情况、新要求,边研究、边部署、边启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紧盯县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用好“三盯”“三公开”,系统抓、抓系统等有效做法,对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浦北县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 浦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包海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5月16日,包海龙利用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前往南宁进行保养的工作便利,私自搭乘其妻子李某及子女一起前往南宁。包海龙在贵合高速公路浦北服务区将公务车交由其妻子李某驾驶至贵港服务区后,包海龙才换回自己驾驶至南宁,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9月,包海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硍镇六秀村党支部原书记廉典盟、梁汉华,村委会原文书杨荣发、杨禄盈违规发放和领取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4月,六秀村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同意的情况下,以发放补贴的名义,擅自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给先后两届村“两委”干部发放会议补助、电话费补助合计18990元。其中,杨荣发领取补贴3115元,廉典盟领取补贴4965元,梁汉华领取补贴4585元,杨禄盈领取补贴3405元。2018年9月,廉典盟、梁汉华、杨荣发、杨禄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已退缴。 龙门镇平江小学原校长秦安使用学校非税收入支付教师聚餐费用问题。2015年至2018年10月期间,龙门镇平江小学将单位收取的山岭、店铺租金等收入共7008元作为账外账收支管理,并先后3次从中支付教师聚餐费用2130元、学校建新楼其他费用500元,对此,秦安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秦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已退缴。 安石镇禁山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马金雄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庆事宜问题。2018年10月,马金雄为其女儿操办婚庆事宜,没有按其向上级党委报备的15桌酒席操办,而是置办酒席共24桌,并收取了本村委会干部等人的礼金,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2019年5月,马金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钦北区: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杜明明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杜明明在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实施有关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等方面为承建公司提供帮助,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传统节日,收受承建公司有关人员送给的纪念金币、购物卡、五粮液酒、茅台酒等礼金礼品。此外,杜明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杜明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来宾纪检监察网、钦州纪检监察网 ![]() |
![]() 鲜花 |
![]() 握手 |
![]() 雷人 |
![]() 路过 |
![]() 鸡蛋 |